音乐舞蹈系办学历史悠久,专业定位明确,人才需求旺盛,是长沙师范学院最具特色的骨干系之一。现有本科“音乐学”(含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两个方向)、“舞蹈学”和专科“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及国家教育部特批的“艺术教育(舞蹈方向)”5个专业。注重培养实用型音乐舞蹈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舞蹈教师;培养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修养、艺术审美品位、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相结合的实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全面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
主要课程
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蹈、 中外舞蹈史、教育学原理、舞蹈教育学、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蹈、儿童舞蹈教学法、音乐教学论、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舞蹈教育学、舞蹈训练学、儿童舞蹈创编、儿童舞蹈教学法 、视唱练耳、形体训练、民族民间舞蹈、中外古典与现代舞蹈、舞蹈创编、音乐与舞蹈赏析、舞蹈史、舞台艺术、声乐、钢琴、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键盘和声与配奏、民族乐器、电脑音乐基础等。
招生要求1、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2023年制订的单独招生办法执行。
培养目标1、能借助外语工具书,查阅资料,与人沟通,顺利进行工作。
2、具有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的能力。
3、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具有熟练地运用服务知识进行特殊情况处理的能力。
5、具有自谋职业或自主择业、创业,继续学习,逐步开拓创新的能力。
就业方向音乐舞蹈专业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舞蹈学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舞蹈教学以及编辑等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文艺演出团体、少年宫、文化宫、群艺馆、艺术院校、中小学、大众事业单位宣传机构从事舞蹈教师、舞蹈指导、艺术体操教练、舞蹈演员等工作。
音乐舞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