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川音附中)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川音附中)详细介绍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创办于1954年(后简称“附中校本部”),位于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校本部),是中国西南地 区一所历史悠久、极具影响的音乐中专学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尤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重视专业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基础课教学和管理。积极开展形式 多样、有利于中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活动。到普通中学观摩文化课教学,聘请校外特级教师做学校的“学监”,请校外 特级教师为高三学生作考前辅导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办法,学校教育教学面貌焕然一新,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在全国同类学 校中名列前茅。近年来保持很高的本科升学率,并向全国各艺术院校输送了许多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专业
附中新都校区招生专业: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键盘(合成器)】;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影视表演、播音主持;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民族舞、歌舞表演
附中校本部招生专业:指挥;提琴制作;作曲;声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小号、大号、木笛;打击乐、萨克斯、古典吉他;二胡、琵琶、扬琴。
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美术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学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