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每人每年4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
高考成绩特别优异,且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我校的学生可获得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
学院贫困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
学院积极贯彻党的精准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减免一定数额的学费。
学院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合法报酬。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服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设有特等奖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