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旅游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学校办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面向社会,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狠抓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走“以专业铸就名校,凭质量做大规模”的发展道路。学校师资力量雄 厚,人才培养质量高,校企、医院结合紧密,毕业生就业率高,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同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省合格学校”、“省办学先进单位”。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多次获得市教育局的表彰。2010年以来,乐山市旅游学校每年度均获得乐山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综合评估一等奖”,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一等奖; “安全目标考核优秀奖”,学校党支部每年度均获得“目标考核优秀奖”,校团委每年度均获得团市委 “综合考核一等奖”。
办学20余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并输送了万余名护理、旅游、幼师、烹饪专业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乐山市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乐山市旅游学校招生要求
1、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2、报到注册所填写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一致,逾期不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自动放弃学籍注册。
乐山市旅游学校收费标准
三年制中职学费全免,严格按照乐山市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
注:学生缴费请到学校财务科办理。
乐山市旅游学校资助政策
1、农村户籍、县镇居民户籍、城市经济困难生(城市低保户家庭学生)。
国家资助政策: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生享受三年免学费的国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