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咨询电话:028-87164770
咨询电话:028-87164770
特长生审核咨询电话:
艺术类:18180755807
体育类:17761232382
棋类:028-87164770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概况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优质院校建设单位。学院以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开设财经商贸、电子信息、计算机软件、土木建筑、旅游酒店、医药卫生等9大类38个专业,在校学生逾万名。
二、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考务小组:负责单独招生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章程制定、单招计划拟定、计划上报、招生宣传、报名、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录取结果公布、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专业学费审核、报名费缴纳、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全方位的纪检监督,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特长生审核小组:负责特长考生的资格审核等工作。
三、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中等职业类考生(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普通文理、艺体)考生;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4-182cm,女生身高164-176cm;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特长类考生:普通高中类(文理、艺体)、中职兼收(详见计划表)。
四、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cdp.edu.cn)进行报名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同时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不接受现场缴费),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招生计划填报,不得跨类别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工作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加分的考生需在3月15日17:00前提交相应资料到学院教务处(具体办法详见章程第七条),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特长类考生需在3月15日17:00前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传真或现场交至学院招就处,经特长生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于3月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后的考生需在3月29日现场审核时提交证书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发规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2000名,其中:普通文理类270名、中职类945名、中职和普通文理类兼报710名,特长生类75名(不限定招生类别)。招收藏、彝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及计划另行公布。
1、中职类单招专业及计划
校区 |
分院 |
专业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学费 (元/生.年) |
青羊校区 |
医护 |
护理 |
医药卫生一类 |
50 |
4100 |
|
|
助产 |
医药卫生一类 |
40 |
4100 |
2、普通文理科单招专业及计划
3、中职和普通类文理科兼报单招专业及计划
校区 |
分院 |
专业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学费 |
青羊校区 |
医护 |
眼视光技术 |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
100 |
4100 |
4、特长生单招招生类别及计划
特别提示:篮球类特长生只能选择高新校区单招专业,棋类特长生只能选择休闲体育(棋艺)专业,其余类特长生选专业不限校区。
六、考试(一)考试内容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采用“文化考试+综合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分300分。每位考生均需参加文化考试,同时,根据不同招生专业与考生类别,每位考生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特长生专项测试中的一项综合测试(见下表1)。
表1:考试方式与分值分配表
文化考试 |
综合测试 |
总分 |
150分 |
150分 |
300分 |
(二)考试地点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校区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文化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09:00—11:30;
文化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单独招生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试卷分普通高中类、中职类两类(各专业不同生源类别使用试卷类型见下表2)。
表2:文化考试试卷类型表
文化考试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阅卷评分。文化考试中计入录取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语文50%、数学25%、英语25%。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各项目考试安排;
测试方式与内容:各专业综合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详见下表3。
表3:各专业综合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
专业 |
招生类别 |
测试方式 |
测试方式及内容 |
护理 |
医药卫生一类 |
技能测试 |
心肺复苏、测血压的技能操作 |
助产 |
医药卫生一类 |
|
|
眼视光技术 |
中职所有类别,文理兼收 |
面试 |
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
七、免试与加分
1、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学院网站)及证书原件,并于2019年3月20日14:00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合格者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单招高考。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此类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学院网站)及证书原件。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2、加分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给予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4。
表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奖项 |
加分 |
说明 |
省级二等奖 (成都市一等奖) |
10分 |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按省级二等奖认定,二等奖按省级三等奖认定;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
省级三等奖 市级一等奖 (成都市二等奖) |
5分 |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15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见学院网站)及证书原件。免试及加分咨询电话:028-87164770
八、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面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划线录取,按照报考总人数的85%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性质分类投档。
(三)录取规则
1、招普通高中类专业:
每个考生可填报最多8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和中职、普通高中兼报类专业: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9个专业志愿,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不同的专业只能填报单一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规定校区招生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棋类特长生只能选择休闲体育(棋艺)专业),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其它录取规则: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比较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院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在4月10日17:00前(仅限工作时间办理),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时间安排
(一)2019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个人信息及选择单招学校志愿;
(二)3月15日(周五)17:00前符合我院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或加分资料(含申请表);报考我院单招的特长类考生向我院招就处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三)3月19日(周二)8:00-3月25日(周一)18:00考生在学院网站(www.cdp.edu.cn)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在线缴费(不接受现场办理);
(四)3月20日(周三)14:00申请免试考生参加学院统一考核;学院网站公示特长类考生审核通过名单;
(五)3月22日(周五)-27日(周三)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加分考生审核通过名单;
(六)3月28日 (周四)14:00-29日(周五)17:00在线打印准考证(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七)3月29日(周五)9:00-16:00考生到学院熟悉考场,报考我院特长类考生需提交证书原件;
(八)3月30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九)4月2日(周二)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4月2日(周二)17: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或发传真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一)4月4日(周四)学院网站公布文化最低控制线及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二)4月4日(周四)-10日(周三)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三)4月12日(周五)12:00点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必须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8:00前,未填报志愿或未缴费者均视作报名无效。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学生进校后在学院规定范围内允许转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学院网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十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28-85310319
学院网址:http://www.gnzs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