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赴泰文化交流访问团学生代表的通知
各系:
为加强我院与清迈大学深度合作,清迈大学组织交流访问团于2023年4月中旬到我院进行文化交流访问,我院随后将组织访问团回访清迈大学。现拟从我院九系各选拔一名学生代表赴泰交流访问,学生选拔标准、流程如下:
一.学生代表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哮喘、癫痫,并接种符合赴泰规定的相关疫苗;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无挂科、无违纪违规行为;
4.具备较强的英语或泰语听说能力(通过CET4学生或雅思成绩5分以上者优先);
5.学生本人自愿,并按照学院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选拔;
6.具备才艺专长。
二.学生代表选拔流程
1.系里进行预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系里对预报名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3.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组织复审,确定复审名单后返回系部;
4.由系部向全院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合格学生名单报学院审批,学院批准后按规定填报、签订、提交材料,办理手续并按时赴泰。
三.选拔组织机构、评审小组
1.初审: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
2.复审: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
3.审批: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
4.复审评审小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系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团委负责人
此次访问团将代表学院与清迈大学师生进行文化交流,赴泰交通、食宿费用将由学院承担,请各系认真按照选拔标准选拔,并于2023年3月7日上午12:00之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木玉兰老师处,请各系推荐2名学生,再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复审选拔1名赴泰。学生报名表附后。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