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规划建设用地814亩,已建成校园占地近500亩,拥有一流的软硬件办学资源和条件。花园般的现代化美丽校园,科技与人文交相辉映,充满生机与活力,是孕育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摇篮。
学校师资四川绵阳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拥有一支由教授、副教授、高级技师等组成的高素质、高技能、高职称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33%,“双师型”教师占60%,博士、硕士研究生28人,有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市级优秀教师26人,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聘有客座教授、高级工程师、技师40余名。
学生管理规定1.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2.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管理。
3.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5.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6.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7.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8.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9.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10.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1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12.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13.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14.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如报读: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凡是报考我院学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等教育考试,我院系专科录取,考生成绩需在专科控制线以上,为有利于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最好将我院填为第一志愿。
报名方式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凡是报考学院学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等教育考试,学院系专科录取,考生成绩需在专科控制线以上,为有利于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最好将学院填为第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