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音乐教育专业对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又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
中外音乐史与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基础教育、英语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艺术概论、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舞台表演、舞蹈、教育学、心理学、小学音乐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等。主要实践环节有:毕业实习、采风、艺术实践(展演)、就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
招生要求1、身体健康,通过入学测试。
2、初中、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政审要求:未受到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未正被国家机关侦查、起诉、审判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未参加非法组织,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培养目标1、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高等和中学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熟悉教育法则。
2、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艺术修养。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组织管理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并达到规定要求。
就业方向幼师音乐教育专业具有较强的声乐、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科研能力。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增强法制和法律观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健康的体魄,以及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远大的理想,为人师表。毕业主要面向于中小学、企事业、群众团体的音乐教师或管理工作。
幼师音乐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