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在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学校周边交通便利利于学生的出行。学校周边有优美的环境,还有齐全的生活设施。学校注重学生的就业问题,为了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学校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为企业输送人才。
就业情况
八十余年风雨兼程,执着追求,学校不断发展壮大,为四川乃至全国输送了近2万名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优秀人才,涌现出了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教师等杰出校友。毕业生素质高、质量优,连续十余年供不应求,就业已拓展至北京、上海、广东等18个省(市)。
风好正是扬帆时,川南幼专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乘着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东风,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立德育人根本任务,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按照“入主流,创一流”奋斗目标,努力把学校建成具有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品牌的省级优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调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4.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排序录取。
6.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8.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0.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和学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