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重庆市农业学校始建于1917年,迄今已有10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管的中专与高职教育并存的国家级重点全日制学校,是教育部农林牧渔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重庆市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重庆市现代农业草食牲畜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农业专委会主任单位。由于涉农专业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2018年10月获准正式牵头筹建重庆乡村振兴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目前有市内8所中职学校、市内外30余家优质企业加入抱团发展,集团将在教学资源、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223亩,教学设施设备完善,现有在校学生1.1万余人,在校学生规模、开设专业数量、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金牌数和奖牌数、毕业生就业率居全国同类学校第一。2014年荣获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就业指导案例入选全国就业指导百佳经典案例,并得到教育部在全国推广。
一、就业安置
学生进校即签订“就业安置协议”,确保学生100%就业。专业设置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重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名优企业、跨国公司、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所等就业。
学校向学生及家长承诺:安置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对月收入低于3000元(转正后)以下的单位不安置;不正规的单位不安置;不稳定的单位不安置;用人机制不完善的单位不安置;外资企业没有五保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的单位不安置。学生入学时可与我校签订安置就业协议书,如未安置,学校退还学生三年所交费用。
(以上五不安置全部写入“安置就业协议”中,免除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二、教育教学
现有教职工500余人,聘请有中国农科院博士生导师、国家肉羊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杜立新教授为我校名誉校长,重庆市现代食牲畜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带头人王华平任校长兼党委书记。现有农业部专家3人、市级骨干教师17人、博士硕士56人、高级职称153人、 “双师型”教师221人,管理团队严谨,教师队伍优秀。
学校按规定进行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培养,与100多家市内外优质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有先进的实验实习基地、教师和设备让学生实习,同时,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示范项目学校,已建立了“吉利汽车”、“渝州宾馆”、“正大集团”等28个现代学徒制班和企业定向班,为学生全面掌握知识和技能提供保障。
有单体面积全市第一的功能齐全的实训大楼,有重庆市一流的图书馆,有最新配置的学生计算机实训中心,有实训计算机2000多台,有实习工厂、汽修车间、数控车间、多媒体教室、语音室、钢琴室、形体训练室、美术绘画室、微机室、汽车模拟驾驶室、挖掘机模拟驾驶室、汽车电路实验室、动物疾病诊疗室、生物解剖实验室、组织培养室、电子电工实验室、显微镜实验室、制冷实验室、家电维修室、微机维修室、数控编程室、实习牧场等实验实训场所。
学校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个人”每年进行表彰,奖学金面达50%左右。
三、学生管理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德能为先”,每位同学均有一位“人生职业规划导师”;实施“两早一晚”(早操、晨读、晚自习练字)、“劳动体验”、 “ 绿色践行” 、“无烟校园”等行为教育行动,开展入学教育、军训、德育实践周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形成了全员育人,全面育人机制。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进出校门、寝室一律实行刷卡制度。校园环境幽雅,交通方便,周边环境好。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多彩,有文学社、口语讲习会、英语社、摄影社、计算机协会、体育协会等十多个社团为学生成长、锻炼能力、提高素质、表现自我提供了个性化成长平台。
拥有重庆市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有乒乓球台、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足球场等设施供学生锻炼身体。
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图书馆,有数十个internet网络电脑室供学生使用。值周老师和校领导早上6:30到晚上10:30值班,保卫人员全天24小时值守,保证了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上的安全。
四、校园生活
现有标准的学生食堂四个,菜品多样丰富。食堂使用射频卡就餐(食堂被重庆市评为A级食堂),可以同时容纳万余人就餐,保证了学生生活卫生和就餐质量。
教室、寝室、食堂均安装了空调,学生宿舍、教室均有wifi,每间教室安装有光纤、多媒体和多频道高清晰彩色电视机、饮水机,每栋学生公寓有开水房、洗衣房,每间寝室有阳台、卫生间、热水供应等。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
五、入学要求
1、男女生不能纹身。
2、男生不能留长发,头发要三不盖,女生不能染黄(花)发。
3、男女生不能打耳钉、戴耳环。
4、男女生不能穿奇装异服,女生不能穿超短裙。
5、患有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心脏病、癫痫病、肺结核等疾病的学生一律不能入学就读。
6、凡在中学阶段有严重违纪,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律不能入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