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是学前教育专业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起始阶段,《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学前发展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课程
学前心理学、教学心理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园活动设计指导及实训、英语、体育、信息技术、阅读与写作、汉语、文学、儿童文学、写字、教师口语、高等数学、算术理论及初等数论、乐理、声乐、钢琴、舞蹈、边弹边唱与即兴伴奏、美术、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史、音乐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统计与科研、幼儿园活动设计指导、教师职业技能等。
招生要求1、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家族无遗传病史、全身无纹身、无不良社会记录。
2、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ldqo;从高分到低分&rdqo;的原则择优录取。
培养目标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教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就业方向学前教育专业培养适应学前教育需求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专科程度的学前教育教学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面向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师工作,并能单人幼儿英语,舞蹈,等技能的培训以及其相关的咨询服务,产品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