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是教师队伍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她们主要以女性教育者为主,负责教育学龄前儿童也就是幼儿。幼儿教师主要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帮助他们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幼儿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决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学前儿童入园难,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各项政策和指导性措施陆续推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机。
早在2003年, 国务院就转发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明了未来五年我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第三章里,明确提出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到2023年,要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纲要还提出,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要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幼儿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条件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非幼师专业毕业生需要专科以上学历才能报考。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历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均须到户籍所在地文教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最高学历证书、《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后取得的统考合格证书。